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70多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十易校名,为解放战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1978年开始招收青年学生,举办中专教育,1983年学校改建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山东警察学院,被誉为山东公安民警的摇篮。2016年以来,学校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
山东警察学院为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2020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公安学被确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学校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11月,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招生对象
省内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在职民警、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在职民警须提供警察证复印件,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招生专业
1.侦查学专业。学制3年,主要课程有刑事案件侦查、经济案件侦查、侦查措施与策略等,共19门课程。
2.治安学专业。学制3年,主要课程有治安秩序管理、社区警务、治安案件查处等,共19门课程。
三、学历待遇
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考试录取为我院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经考试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函授教育收费标准,函授生每人每年学费为2400元,不含教材费。面授期间,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方法
根据全国成人高考工作部署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届时考生必须先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然后按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和信息采集。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领取准考证,根据主考部门通知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时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通常情况下是8月报名,10月考试。考生须时常留意该网站有关信息。
六、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民法。
考试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
七、录取原则
在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八、授课方式
每年集中面授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每次面授时间10天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届时提前通知。
学院地址:
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邮编:250200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606069
山东警察学院干部培训部成人教育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